第十三个月起每月打算发放的失业金,具体是什么意思呀?
关于“第十三个月起每月发放失业金”,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:1.时效风险:若未在失业后规定时间内申请失业金,可能超过申领时效,导致无法领取第十三个月及以后的失业金。例如,某失业人员失业后未及时办理失业登记,半年后才去申请,当地规定失业登记需在失业后60日内办理,因此其无法领取包括第十三个月在内的所有失业金。2.证据链风险:若缺乏完整的缴费记录或失业证明,可能被社保局拒绝发放第十三个月起的失业金。例如,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6年(符合领取18个月失业金的条件),但因丢失缴费记录,社保局无法核实其缴费年限,导致第十三个月起的失业金申请被驳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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