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可以相互抵销

温岭律师 2025-05-20
债权和债务可以在特定条件下相互抵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当双方各自为对方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时,可以约定以债权抵销债务,或者在诉讼或仲裁中主张抵销。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公平和效率,同时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在实际操作中,这一原则被广泛应用于民商法律事务中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条:双方各为对方的债权人、债务人的,可以约定以债权抵销债务。诉讼时,债务者可以主张抵销。第一款规定的情况,不得妨碍善意第三人获得之权利的实现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一条:经双方协商,可以就主债权和从债权、附属债权进行抵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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